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是在原 5×125MW 机组所在位置,采 用上大压小模式,拆除已建 5×125MW 水冷燃煤机组,就地规划扩建 3×660MW 国产超超临
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工程,同步建设 FGD 脱硫设施及 SCR 脱硝装置。
本工程 3 台机组计划分别于 2025 年 6 月、2025 年 9 月投产、2025 年 12 月投产。
厂址位于桥头镇东南约 4.0km,南距西宁市 31km,北距宁北发电厂 1 km。
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为 2418.2 m。
(1)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交货地点:“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招
标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项目整体进度:2024 年 06 月 30 日全部货到现场
(2)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
交货地点:“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招
标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项目整体进度:2024 年 05 月 30 日全部货到现场。
(3)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继电保护设备
交货地点:“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招
标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项目整体进度:2024 年 05 月 30 日全部货到现场。
(4)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远动设备、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
备
交货地点:“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招
标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项目整体进度:2024 年 05 月 30 日全部货到现场。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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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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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 小”火电机组项目含煤废水 处理系统 |
1 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包含 2 套电絮凝器 的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及其附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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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 小”火电机组项目网络微机 监控系统(NCS) |
提供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设备及其所有 附属设备和附件。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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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 小”火电机组项目继电保护 设备 |
三台机组及升压站所需的继电保护设备及其 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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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 3×660MW“上大压 小”火电机组项目远动设备、 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 |
提供远动设备、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 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青海省投 3×660MW “上大压小”火电机 组项目含煤废水处理 系统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产时间为 准)应具有至少 1 个 6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的电絮凝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供 货并成功投入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 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文件、生产/投产日期及用 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青海省投 3×660MW “上大压小”火电机 组项目网络微机监控 系统(NCS)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产时间为 准)应具有至少 2 个国内电压等级 750KV 及以上同类产品供货并成功投入 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 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文件、生产/投产日期及用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青海省投 3×660MW “上大压小”火电机 组项目继电保护设备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产时间为 准)应具有至少 1 个国内火电项目的同类产品供货并成功投入运行的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 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材料(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生产/投产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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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及用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
青海省投 3×660MW “上大压小”火电机 组项目远动设备、调度 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 备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产时间为 准)应具有至少 1 个国内火电项目的同类产品供货并成功投入运行的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 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材料(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生产/投产 日期及用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