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邑县城投房地产开发 共同开发住宅小区合作商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高邑县城投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融资,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邑县城投房地产开发 共同开发住宅小区合作商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
2.3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东关村东,东关村小学东侧,土地使用面积49445㎡,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土地证编号为:【13007721264】,土地使用权人为高邑县城投房地产开发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最高限价:
2.5.1:管理费不高于3.8%;
2.5.2:三年保底净利润不低于800万;
2.5.3:保证甲方四年内回收资金不低于1个亿;
2.5.4:投标方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融资额度;
2.6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的融资服务,负责项目的整体操盘和管理,包括:报批报建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勘查设计管理、工程进度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销售管理、合同及档案和信息管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2.8 项目完成期限:5年
2.9 规划指标: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10 拟招合作企业:
2.10.1.小股操盘+融资,投标人可以是带有融资能力和操盘能力的企业,也可以是带有操盘能力和有融资能力关联公司保障的企业。
2.10.2合作方式为资金回收加保底收益加净收益分成模式,投标人需自行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具体保底收益及回收资金计划。
2.10.3 投标人以成本价收购甲方所持10%的股权,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满足股权调整后企业具有本项目体量地产开发资质要求。目标项目住宅已售面积达到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后的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定向按照原对价回购投标人所持10%的股权。
2.10.4 本项目开发招标人以土地出资,投标人以融资加操盘管理出资。
2.11土地情况:净地待开发,规划指标以最终报规委会审核为准,项目所在高邑县东关村小学东侧地块已由招标人持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合作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市场行为规范及行业口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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