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522731202400010L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贵惠大道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1-522731-04-01-656140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全长约18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修复、路线调整、人行道修复、立交工程、人行天桥及市政附属工程等。其中车行道路面修复9.4Km,车行道改造0.8km,人行道面积20749.5㎡;建设立交桥1座(含辅道);人行天桥6座,完善公交站点36处及相关附属设施。 。 | ||||
2.3 合同估算价:3365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750 天。 | ||||
2.5 招标范围:1、地勘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内容(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等的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需要补勘等全部内容),按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勘察和项目所需的测量工作。2、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3、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其他条件: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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