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投资[2021]11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89143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县老城区一中、商贸城片区新建雨排水管(渠)长度7826m,其中: DN600~DN1800 雨水管主管 6696m DN200~DN300 雨水支管1130m新建雨水附属设施331座。疏通、清淤、修整雨水边沟21900.00m。 | ||||
2.3 合同估算价:243325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1)设计:含项目前期服务和项目后期服务工作。前期服务工作包括项目勘测、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或实施方案勘测设计)及设计成果修改工作;后期服务工作包括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上图入库等。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调整后的全部工程施工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和后期服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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