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碑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碑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初步设计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3]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高碑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初步设计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高碑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涉及和平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梁家营乡、肖官营镇、方官镇、辛立庄镇、张六庄镇、辛桥镇、东马营镇、泗庄镇和新城镇等镇街,建设规模 18.45 万亩,其中新建部分 7 万亩,灾后重建(新建)部分 3 万亩,灾后重建(改造提升)部分 8.45 万亩。
2.3 建设地
2.4 勘测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等设计任务及所需的现场踏勘测量等内容。其中:一标段为新建部分 7 万亩,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勘测,设计;二标段为灾后重建(新建)部分 3 万亩,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勘测,设计;三标段为灾后重建(改造提升)部分 8.45 万亩,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勘测,设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测量);(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6 其它要求:(1)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1、2、3标段的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面一个标段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中标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说明:①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商务标(明标)与技术标(暗标),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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