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华谊工程科技集团 第一
宁波和盛达余热利用改造及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宁波和盛达余热利用改造及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华谊工程科技集团 第一 宁波和盛达余热利用改造及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宁波和盛达余热利用改造及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HYA01202401-ZYFB-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HYA01202401-ZYFB-002
标段(包)名称:宁波和盛达余热利用改造及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安装工程
招标内容及范围:该项目安装工程包括的逸盛厂区设备及管道、管架安装;外管架及管道安装、廊桥安装;SK厂区管架、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工程范围内的防腐保温施工。
2.2 计划工期: 2024年3月2日-2024年5月31日
2.3 建设 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承包人及业主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按要求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2、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2.5 其他:
鉴于项目特点,安装工程位于厂区内和厂区外,以及道路绿化带之内,等等,投标人需现场实际踏勘,方可合理有效的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专业承包贰级,满足一项以上资质则可,以及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是中化学华谊工程科技集团 合格分包商或中国化学“化学云采”注册分包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