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件处理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业主邮件处理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处理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2.2 建设
2.4 工期(含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2.5 质量要求: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电梯有关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须一次性通过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2.5 交货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3.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
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要求,对于投标人新版许可证书对于同级别均予认可。);
3.5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提供近3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7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9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10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进入《》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3 CA办理及招标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户名:中兴豫建设管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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