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02)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国电南自常规公路物流配载运输(含仓储)增补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本次框架采购预计周期为三年。本框架招标,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对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数量,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为框架协议项目,以具体订单交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大件货物公路物流配载运输及仓储服务,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按时将货物完好无损的运输至指定地点。仓储场地须保证每天完成招标人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或浦口园区生产成品的多次往返短驳工作。本项目主要运送货物以电气屏柜为主(常规尺寸(mm)如:2360*800*600)。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20201 | 常规公路物流配载运输(含仓储)增补 | 国电南自常规公路物流配载运输(含仓储)增补框架招标项目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常规公路物流配载运输(含仓储)增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
8.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份运输服务业绩(其中必须包含1份工业产品柜体运输业绩)和2份仓储服务业绩,运输业同行之间业绩无效(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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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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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