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天柱县木杉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以 关于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天柱县木杉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2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天柱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2.62hm2,其中硬措施面积74.76hm2(新建经济林67.71hm2,保土耕作7.05hm2),封禁治理 1367.86hm2。生态河道治理 1350m,新建重力式护岸 1601m新建堤顶休闲便道825m,改建跌水坝 7 座,新建人行桥2座,新建休闲码头1处;田间生产道路1700/2 条;林草措施种植油茶种植67.71hm²(共 75222株)。人居环境 1 项(新建浆砌砖宣传栏 35m,花池 70m,红枫种植60株,樱花90株,庭院 1 项,工程碑 1 座,封育碑 6 块。 | ||||
2.3 合同估算价:72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210 天。 | ||||
2.5 标段划分: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天柱县木杉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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