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及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三水装置增设浓硫酸加药系统顶棚卸车平台项目及现场土建类零星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水工业区北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公司生产区内。主要内容为动力、气体、水务、分质利用工厂及厂前区零星工程。
2.3、招标范围: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及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三水装置增设浓硫酸加药系统顶棚卸车平台项目及现场土建类零星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三水装置增设浓硫酸加药系统顶棚卸车平台项目(包含钢柱脚抗剪键、二次灌浆、钢结构、墙面檩条、拉条、屋面板、钢构件防腐、场地开挖、垫层、钢筋、混凝土、路沿石(70m)等安装全专业全部工程内容);2、现场土建类零星工程包括:分馏塔底部增加围堰、分质利用工厂生活水管道消漏混凝土路面拆除修复、粉煤热解装置粉焦缓存罐V302ABC平台钢格栅问题整改、板框渣库增加地沟路面等9个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工期:三水装置增设浓硫酸加药系统顶棚卸车平台项目:45日历天,现场土建类零星工程:70日历天,以上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1.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规范,达到合格等级。2.资料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要求及榆林化学《项目档案管理规定》(SMY00-SMY-425-POL-0001-20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份有效的类似工程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有效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应为施工单位自有职工,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