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ZB202401009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业主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灌南县 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主要包括职工食堂日常食品(米、面、鸡、鱼、肉、蛋、五谷杂粮、牛奶干货、打包餐具、蔬菜及调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19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以灌南利群超市零售价格作为基础价格,在此基础上报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超市价格的10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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