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直流电源成套装置进行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项目规模: 建设25万吨/年双氧水(折百)装置、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2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5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1 |
直流电源成套装置 |
详见《直流电源成套装置技术要求》 |
详见《直流电源成套装置技术要求》 |
投标人须对上述招标范围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报价。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预计2025年第二季度(具体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豚路18号,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DDP货到项目现场。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为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应当≥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须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实际制造商注册资金应当≥5000万元;应具有5年以上同类设备的制造经验。
3.3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已运行的3个及以上同类产品的业绩清单,业绩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附相应的合同(含框架协议)或验收证书(用户使用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文件。由于本招标项目涉及工艺技术专利,投标人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23日到2024年02月28日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