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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浏览:0    
核心提示: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项目代码(2212- 610426-04-01-6691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项目代码(2212-  610426-04-01-6691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乾县境内,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升压站(御驾宫)至大唐永寿一期高庙山光伏升压站(店头镇仪井村)。
2.2 概况与规模: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站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马坊镇,项 目光伏场区围栅内面积约 2326.84 亩,升压站占地面积约 4.85 亩,场址周边交通便利,乡村道路纵横交错,周边有关乾路、国道 G312 等,满足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对外交通运输要求。
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高庙山光伏升压站 (大唐永寿一期),线路长度约 24.4km,导线截面 300mm2,高庙山光伏 110kV 升压站需扩 建 110kV 间隔一个(改造间隔设备应与高庙山升压站原有设备品牌、型号、规格保持一致)。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97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 110kV 送出线路一条(含通讯光缆) ,起点为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110kV 出线间隔门型构架(通讯光缆起点为升压站预制舱通讯  柜),终点接入永寿一期高庙山升压站 110kV 门型构架 (含新增高庙山升压站间隔一、 二次、通讯设备安装及调试,金具、 110kV 母线至构架区域连接;协调大杨变至高庙山升压  站 110kV 母线停送电,大杨变侧设备核对改造,满足国网接入批复要求)。线路全长约   24.4km,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工程等组成。涉及送出工程的勘察、测绘及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设备与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
检测、工程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所需的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线路的勘察、测绘、设计(含评审并取 得评审意见) ,设备与材料采购、倒运、保管、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2)项目“五通一平 ”、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及占地赔偿、 附着物赔付;负责工程相关的地方所有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 用(包括线路穿(跨) 越、迁移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 不包含政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3)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含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 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检查, 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运备案书等;
4)本项目接网手续的办理,协调及临时接网设施的建设,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并配合完成升压站受电。
5)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使用林地批复、文物批复、压覆矿批复对地方政府的  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选址论证、社稳备案、水保、地灾、职业性危害评价、安全设  施评价、安稳装置专题研究及评审等工程必需的相关专题和所有手续, 取得批复意见并承担  全部费用, 负责送出工程所有手续的地方关系协调, 取得地方政府的批复文件。承担包括规  划、国土、电力、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环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农业、公路、 水利、林草、公安、消防(设计、验收)、地灾(勘察、报告编制、备案)、住建、节能、 职业健康(设计、施工及其验收) 、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其验收) 、竣工资料编制归档   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专题编制及评审、协调、交通等费用, 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6)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环保专题设计报告、水保专题设计报告,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完成环保、水保验收全部工作内容。负责工程建设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等工程建设  费用。工程完工后, 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  保期内的服务, 完成项目后评价,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7)本送出线路工程与 110kV 升压站的分界点为升压站 110kV 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110kV 构架、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不在本标段内, 但是包含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线路参数测定及线路保护调试等所有工作, 光缆由本工程敷  设至升压站指定地点;与升压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引流跳线、安装、调试、协调,送出线路的所有标识牌及安全警示牌(按照行业要求,通过各方验收)含在本标段内。
8)本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改造包括:新增高庙山升压站间隔一、二次、通讯设备设  计、土建、安装及调试, 金具、110kV 母线至构架区域连接;协调大杨变至高庙山升压站 110kV  母线停送电、大杨变侧对应设备核对改造,满足国网接入批复要求。本工程所涉及的通信、 保护、综合自动化、安稳装置等满足本工程接入条件的所有配置及改扩建工作。与间隔之间  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等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
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 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 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 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近 5 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附业绩证明(需提供反映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签字页)。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机电工 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从事类似项目 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担 任项目经理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开工报告或任命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系统)职称(联合体投 标的,设计单位提供),且具有从事类似项目设计工作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 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设总(提供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开工报告或任命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
相关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6.1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中牵头人须满足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2 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
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 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任一方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6.3 联合体双方必须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设计单位 提供设计业绩),近 5 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附业绩证明(需提供业反映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6.4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须满足 3.4 要求。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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