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
2.2项目概况:广银田阳分厂区内至佛山、东莞(周边50公里客户);广银田阳分厂区内至曲靖(周边50公里客户)。共计约0.92万吨铝棒、铝型材运输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广银田阳分厂区内、佛山(周边50公里客户)、东莞(周边50公里客户)、云南曲靖(周边50公里客户)。
2.4项目概算:204.47万元。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招标范围:线路1:广银田阳分厂区内至佛山、东莞(周边50公里客户),东莞约0.32万吨铝型材运输服务。线路2:广银田阳分厂区内至曲靖(周边50公里客户)约0.6万吨铝棒、铝型材运输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服务期限:暂估365个日历天,实际以运输量执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货物运输服务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②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招标方有权对发票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如被发现弄虚作假,将会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8日17时至2024年3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