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清电厂2×600MW辅助系统委托运行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宝清电厂2×600MW超临界湿冷机组,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南约45km处, 厂址地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严寒漫长,夏季炎热短暂,雨量集中在夏秋季,无霜期较短,封冻期长,多年平均降水量526.2mm,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多集中于汛期,6月~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73%左右。冬季多西北风,全年和夏季盛行南风。年平均气温3.2℃,年平均降水574毫米,无霜期14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91小时。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宝清电厂2x600MW机组化水、灰硫硝、启动炉、水源地、新能源、输煤运行、输煤保洁、煤场管理等辅助系统委托运行工作。
3.服务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5 月31 日。(总工期 36 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脱硫运行或输煤运行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须提供甲方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