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光伏工程装机70万千瓦,风电工程装机30万千瓦,配套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境内,330kV变电站规划主变规模2×350+300MVA,本期一次建成,以73公里线路送至750kV鱼卡变电站。330kV侧终期采用双母线接线,出线2回,本期采用双母线接线,出线1回,预留1回。其中#1、#2主变为容量350MVA,电压等级330/35kV的双绕组变压器,35kV侧终期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双分支单母线接线,每段母线出线9回(其中7回新能源集电线路,2回备用规划接入储能装置),共出线36回。#3主变为容量300MVA,电压等级330/110/35kV的三相三绕组自耦变压器,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2回;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仅配置无功补偿设备。本项目70万千瓦光伏电站35kV出线间隔选择330kV变电站1号主变Ⅰ分支1~7出线间隔、Ⅱ分支1~7出线间隔;2号主变Ⅰ分支1~7出线间隔、Ⅱ分支1~7出线间隔;30万千瓦风电场接入3号主变110kV侧母线。
2.1.2招标范围:
采用施工总承包,包含330kV升压站所有分项工程,均包括采购、施工、试运行。项目建设以完成并网发电为目标,招标范围内未涵盖、缺漏项等内容以及为完成项目并网发电的全部工作均属于投标人建设内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范围:整个工程除甲供设备外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施工范围:整个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文化宣传、安保设施等),整座330kV升压站的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而进行或开展的相关工程协调、检查、验收、审查、会议、达标和创优等所需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负责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70万千瓦光伏工程分期及整体的并网手续办理、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上述工程电网验收、并网16项资料整理提交、并网调度协议签订、网源系统资料填报等全部并网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要配合后续30万千瓦风电工程及配套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的并网手续办理。
330kV升压站工程的五通一平、安装、土建工程施工(综合楼及电控楼建设,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消防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反恐验收、特种设备安装进行监测、检验、检测所需的技术服务、树木移栽、设施搬迁、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电能质量预评估、网络安全评估等保测评及二次安防标准化(网络安全评估报告、等级保护备案材料、电力二次系统防护实施方案、网络拓扑图、电力监控系统标准化整治报告)、电能质量实测评估报告、全站建模、SVG性能试验、保信子站接入地调、AGVC联调、预测调试、稳控、全景监控等,包含光伏厂区的电网专项验收组织办理工作、升压站视频监控及阵列区视频监控、接入施工电源(后期转为升压站备用电源)线路建设及手续办理、接入国能青海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或国网青海省绿能大数据中心的所有服务;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包括:主变压器(1台300MVA主变,2台350MVA主变)、主变中性点成套装置、330kV、110kV及35kV配电设备等所有设备的安装,钢筋等材料的加工制作,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4)辅助范围:整个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用电手续办理;围墙工程、用水工程(拉水解决,水源地距离厂区约80公里)、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5)验收范围: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83天,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4年4月1日,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监理人开工令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或汇集站或变电站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或汇集站或变电站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