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08)
一、 招标条件
财务部分费用及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外包(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财务部分应收应付核算业务中辅助型、可替代性、临时性的基础核算业务通过项目外包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商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提升财务核算效率与服务水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年服务期(详见报价单)。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20801 财务部分费用及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外包 财务部分费用及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外包 200 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报名,但应按招标公告相关要求完成相应免收流程,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部分费用及应收应付辅助核算业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需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两份财务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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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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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