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大河坝流域泉曲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大河坝流域泉曲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南水许可决【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875001001
标段名称:兴海县大河坝流域泉曲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建设内容:修建C25F200W4混凝土谷坊127座,封禁治理1549.97hm²(其中网围栏10.00km,设置封禁碑20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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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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