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8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莱城发电厂二期供热首站及其配套设施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为匹配“莱热入泰”长距离输送供热管网工程,在厂内设计建设一座供热首站及其配套设施、相关管线,要求首站出口设计压力为2.5MPa,热网循环水管供回水温度为120/55℃,总设计循环流量为13892t/h,热负荷约为1050MW,对外供热管线设计终点为厂区围墙外1米,采暖抽汽管线、凝水回水管线设计以主厂房墙外1米为界,软化水补水管线设计以软化水车间1米为界。冷却循环水变频改造设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4月-2024年6月,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38401 莱城发电厂二期供热首站及其配套设施勘察设 二期供热首站及其配套设施勘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非标部件设计和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现场设计和工程配合(包括技术接口、协调、配合);配合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及试生产考核及质保期内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城发电厂二期供热首站及其配套设施勘察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不得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热力工程)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2级设计许可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或以上供热厂站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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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