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烟囱总排口烟气监测控制系统委托运营维护(3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2×350MW 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为东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高中压分缸、三缸双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C350-24.2/1.35/566/566;发电机为东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发电机,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型号:QSFN-350-2-20 型;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锅炉,一次再热,单炉膛,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尾部双烟道结构,采用挡板调节再热器温,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型号:DG1150/25.4-Π2型。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单塔双循环,脱硝装置采用三层 SCR 催化还原法,除尘采用布袋+湿式电除尘。1 号机组 2013 年 7 月投入运行;2 号机组 2013 年 10 月投入运行。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烟囱总排口烟气监测控制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从取样设备、预处理装置到分析仪(含分析仪)等所有现场与 CEMS 系统相关设备的巡检、维护、检修、标定、比对、运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的漏泄、调试、试验、卫生清扫等。
2.1.3承包期限:一期运维计划服务期限为2024年04月01日开始,至2027年03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二期运维计划服务期限为2024年8月1日开始,至2027年3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暂定32个月,实际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项目地点:肇庆电厂一期二期内。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