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燃机1.3MW厂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华燃机1.3MW厂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内容
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光伏组件采购、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土地勘察、建安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设用地出让费、土地租赁费以及已经取得的各项前期报告)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保服务,保险、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及红线外进场道路、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份1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1、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2、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项目业主方盖章版竣工证明。
9.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
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srm.zj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