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第三工程公司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 BDO-PBAT一体化项目(一期)
十四化建三公司-乌海市广锦新材料 BDO-PBAT一体化项目(一期)-乌海广锦项目暖通一标段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第三工程公司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 BDO-PBAT一体化项目(一期),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三公司-乌海市广锦新材料 BDO-PBAT一体化项目(一期)-乌海广锦项目暖通一标段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14HJ-WHGJ-FB-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14HJ-WHGJ-FB-001/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三公司-乌海市广锦新材料 BDO-PBAT一体化项目(一期)-暖通一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乙炔区域,甲醛区域的风机安装、风口安装、风管安装等及合同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3 建设 本次招标禁止挂靠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按合同额的30%进行处罚,分包方管理岗位人员设置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100%,技术工种特证率60%以上,所有人员进行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