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及过程辅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招标人拟要求投标人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梳理采购人所属各企业2020、2021、2022、2023年已采购设备,出具专用设备抵免审核报告并进行留存备查资料整理,协助指导企业完成2020-2022年更正申报和2023年汇算清缴专用设备抵免申报。拟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人所属各企业2024年专用设备抵免工作提供过程辅导,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梳理采购人所属各企业2024年新增采购设备,出具审核报告并进行留存备查资料整理,协助指导企业完成2024年汇算清缴专用设备抵免申报。拟要求投标人在专用设备抵免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专用设备抵免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指导各公司后续的专用设备抵免工作。
2.1.2招标范围: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所属单位提供2020年-2024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及过程辅导服务,出具审核报告,形成管理流程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税务师事务所须为AAA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电力行业的税务服务(或专用设备抵免税务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至少8人,其中至少2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