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境内即发集团厂区。
2.2 建设规模: 7.9029MWp /6.65MW(直流侧/交流侧)
2.3 计划工期: 暂定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91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承包方应当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现场勘察、基础资料收集等;
2.4.2 原建筑物功能性满足审查(屋顶荷载复核并出具报告等) 、勘察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出版等工作;
2.4.3 负责承包方所供的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
2.4.4 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 的卸货、验收、保管、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管理及剩余材料的移交工作;
2.4.5 所有工程准备及施工工作, 包含必要的安全措施、绿化拆移、地下管线拆改及其 他障碍物拆改、之字形楼梯步道、检修通道(检修步道) 、爬梯、防护围栏、安全绳锚固桩、 给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屋顶必要的锚固、加固、除锈、混凝土和彩钢瓦屋面的防水保温层修复等处理;
2.4.6 设备安装与调试, 包括光伏发电场所有设备(光伏组件及支架至并网点其所涵盖 的所有范围:光伏组件(由发包人供货) 、电缆(由发包人供货) 及支架、汇流箱、逆变器、 及桥架槽盒等电缆设施、并网开关柜(箱)、送出系统电缆、电缆沟道、架空线路、保护、 计量、通讯传输系统等、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生产运营中心和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 综合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并网自动化系统、集控子站、水冲洗、视频监控(含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视频监控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所有内容所要求) 、光功率预测系统、快 速功率控制系统等;电动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系统;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培训、性能保证、技术服务等;
2.4.7 办理项目施工的所有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续;
2.4.8 组织消防验收、电站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防雷验收等) 及各类政府专项验收(含环保、水保等)相关手续办理,移交生产,工程所有档案资料移交。
2.4.9 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也包括报装申请及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审 定、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接入系统方案编制、接入系统批复、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 施工、调试、计量设备校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并网验收及档案资料移交等。
2.4.10 协调企业屋主,包含但不限于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勘察屋面、出具第三方屋面检查报告、报审屋面修复方案等有关企业屋主在项目建设期要求的工作且包含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 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施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单体 5MWp 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具有 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MWp 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 料等及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友情 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满足建办市 (2021)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 打印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 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
3.2.2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 C 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 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 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其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的, 施工单位须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电力设施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提供近 5 年内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p 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同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 供近 5 年内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其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的, 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近 5 年内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合 同业绩。同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投标人须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 有电力设施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提供近 5 年 内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p 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1 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牵头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 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担任过至少 1 个总装机容量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 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页) 以及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 料等,还需要有人员和项目的关联性证明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设计单位牵头的,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 1 个总装机容量 5MWp 及以上分 布式光伏项目,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合同关键页, 签字盖章 页)以及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还需要有人员和项目的关联性证明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 C 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a )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6 日 9:00 时 至 2024 年 03 月 20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