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甘谷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谷县磐安镇以西1km,距离兰州市280km,距离天水市65km;316国道从厂门前经过,陇海铁路线在厂区以北1km,渭河距厂区1.5km。总装机容量为660MW。景泰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境内,公司距离景泰县县城约14km,距离兰州市约170km,厂址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共有两台66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320MW。连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甘肃省永登县境内,东距兰州市约147km。厂址东靠大通河,西为农田,北邻山岑庄,南近药水沟及建设坪。总装机容量为660MW。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景泰热电、甘谷发电、连城发电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D级检修)工程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甘肃省甘谷县磐安镇、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2.5 计划工期:
景泰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工期要求:
(1)主机设备、辅助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含D级检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2)磨煤机大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3)1、2号炉磨煤机出粉管道防磨,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4)1、2号炉磨煤机磨辊及衬瓦在线堆焊,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5)锅炉受热面、空预器高压水冲洗,工期要求:2024年0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6)锅炉吹灰器检修维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7)电机修理,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8)全厂设备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温维护及脚手架搭建与拆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9)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0)空调维护保养,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1)全厂空压机检修维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2)全厂工程车辆维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3)全公司气动、电动执行器控制板、电源板、PLC卡件、电源模块维修,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根据甲方需求确定检修物资和时间)
(14)零星机加工项目,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5)全厂零星土建及建(构)筑物维护工程,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6)全厂保洁服务,工期要求: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12个月。
(17)全厂绿化及养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甘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期要求:
(1)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3次D级检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2)制粉系统维护,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3)生产区域脚手架搭拆(含炉内升降平台)及保温拆装,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4)厂区零星土建、构筑物修缮项目,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0日,期限24个月。
(5)全厂特种车辆维保项目,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0日,期限24个月。
(6)空调机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工期要求: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19个月。
(7)生产区及非生产区保洁绿化,工期要求:2026年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11个月。
(8)受热面、空预器换热片高压水冲洗,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一年一次,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9)零星机加工服务,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0)真空系统严密性治理,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0日,期限24个月。工作时间不定期,具体时间由机组严密性治理合格为准。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期要求:
(1)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D级检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2)全厂保洁绿化,工期要求: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12个月。
(3)D级(零星)检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4)锅炉制粉系统设备检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5)煤场维护、卸煤及转煤服务,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6)厂区构(建)筑物修缮及零星土建工程,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7)生产区域脚手架搭拆(含炉内升降平台)及保温拆装,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8)全厂空调检修维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9)全厂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0)机组安全阀检修校验,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1)特种车辆检修维护,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2)高压水冲洗、化学清洗服务,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3)灰硫、化学设备防腐,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4)凝汽器、真空系统查漏,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5)故障电机修理,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24个月。
(16)全厂执行机构、变频器、PLC板件及电源模块维修,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7)热控、电气仪器仪表校验,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8)承压管道检测,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19)零部件加工,工期要求: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33个月。
2.6 招标范围:甘谷发电公司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事故抢修、临停消缺);1、2号机组D级检修(3台次);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厂区构(建)筑物修缮及零星土建工程;特种车辆检修维护;空调维修保养;受热面、空预器换热片高压水冲洗;零星机加工服务;真空系统严密性治理;故障电机修理;全厂执行机构、变频器、PLC板件及电源模块维修;全厂保洁绿化等。
景泰热电公司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事故抢修、临停消缺);1、2号机组D级检修(3台次);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厂区构(建)筑物修缮及零星土建工程;生产区域脚手架搭拆(含炉内升降平台)及保温拆装;吹灰器检修维护;空压机检修维护;特种车辆检修维护;空调维修保养;受热面、空预器换热片高压水冲洗;零星机加工服务;故障电机修理;全厂执行机构、变频器、PLC板件及电源模块维修;全厂保洁绿化等。
连城发电公司3、4号机组、公用系统主、辅设备日常维护(含事故抢修、临停消缺);3、4号机组D级检修(按3次计算报价)及零星检修;全厂绿化保洁;锅炉制粉系统设备检修;煤场维护、卸煤及转煤服务;厂区构(建)筑物修缮及零星土建工程;生产区域脚手架搭拆(含炉内升降平台)及保温拆装;全厂空调检修维护;全厂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机组安全阀检修校验;特种车辆检修维护;受热面、空预器高压水冲洗;凝汽器、换热器化学、物理清洗服务;灰硫、化学设备防腐;凝汽器、真空系统查漏;故障电机修理;全厂执行机构、变频器、PLC板件及电源模块维修;热控、电气仪器仪表校验;承压管道检测;零星机加工服务等。
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投标人必须对3个项目同时投标和报价,若中标,分别与华能景泰热电有限公司、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需包含: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②工业管道安装GC1或GD1资质。
3.2.1.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或机组检修的合同业绩(工作范围包含锅炉、汽机、电气专业),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采购/施工/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至少具有一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维护的项目经理业绩。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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