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3}67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项目(三标段: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沧州工业职业学院、沧州技师学院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3235.77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975 亩。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如下:园区内新建三条学校配套道路,开泰街、南侧规划路、西侧规划路。其中开泰街道路全长1018.000m,红线宽40m;南侧规划路道路全长1210.940m,红线宽20m;西侧规划路道路全长731.473m,红线宽20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园区配套绿地:新建园区道路沿线配套绿地136.7亩。
2.1.3 建设地
2.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内容完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采购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1.5 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三标段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沧州工业职业学院园区内学校道路、沧州技师学院园区内学校道路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检验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授权其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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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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