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本项目招标范围:
江苏公司 常州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的全厂特殊消防(包含但不限于自动喷水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IG541、低压二氧化碳)及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等)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
投标人负责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的二次设计、供货、运输及保管、土建施工、安装、系统检测、调试、投运、消缺、验收、报验直至取得消防部门竣工审查合格证等,还包括竣工资料最终交付、正式移交生产、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全厂消防系统验收组织工作,办理相关的报审(含审图)、验收、取证等手续,负责通过全厂消防设计报审,当地消防部门、住建部门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通过住建部门认可的检测公司检测,住建部门、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现场验收等),在机组首次整套启动前,上述工作必须通过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报审、验收、取证等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对于各阶段验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投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货,2025年3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当地消防部门、住建部门验收。交货地点: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特殊消防工程(单份合同业绩须包含设备供货和安装)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并通过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消防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验收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特殊消防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