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曲阜电厂2024-2025年度全厂物业绿化及厂区道路卫生保洁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2.5 服 务 期:24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范围:生产厂区保洁服务、办公楼及厂区道路卫生等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蚊蝇消杀服务、全厂区域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外运至市政环卫处等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区域卫生清理人员不少于12人(含专职项目管理人员1名)。全厂绿化、厂前区卫生、生产区道路卫生、垃圾清运人员合计不少于29人(含专职项目管理人员1名)。(设项目经理1人,总管所有工作;设项目管理人员2人,分别管理生产区域卫生和全厂绿化、厂前区卫生、生产区道路卫生、垃圾清运;设专职安全员1名、持证电工1名、专业维修人员1名、送水工1名、洒水车扫地车司机1名需持A2驾驶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绿化管理或卫生保洁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工作范围页面、签字盖章页等)。
(2)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等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曲阜电厂2024-2025年度全厂物业绿化及厂区道路卫生保洁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2.5 服 务 期:24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范围:生产厂区保洁服务、办公楼及厂区道路卫生等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蚊蝇消杀服务、全厂区域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外运至市政环卫处等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区域卫生清理人员不少于12人(含专职项目管理人员1名)。全厂绿化、厂前区卫生、生产区道路卫生、垃圾清运人员合计不少于29人(含专职项目管理人员1名)。(设项目经理1人,总管所有工作;设项目管理人员2人,分别管理生产区域卫生和全厂绿化、厂前区卫生、生产区道路卫生、垃圾清运;设专职安全员1名、持证电工1名、专业维修人员1名、送水工1名、洒水车扫地车司机1名需持A2驾驶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绿化管理或卫生保洁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工作范围页面、签字盖章页等)。
(2)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等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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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