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烯烃中心聚乙烯聚合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聚乙烯主催化剂\钛含量wt%2.0~3.0镁含量wt%6~7\聚乙烯装置 |
8.97吨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 |
2.1.1交货期: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分批到货。
2.1.2交货地点: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在UNIPOL气相流化床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聚乙烯主催化剂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份,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5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未体现应用装置、装置规模、供货量等参数,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在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须体现以上参数。若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使用合格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