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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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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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供货 |
棉船风电项目储能系统(10MW/10MWh)EPC 总承包,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45 天 内完成供货。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质条件 |
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供 货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 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电池或 PCS 或 BMS 或 EMS 的生产制造厂家。即: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 BMS、PCS、EMS 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 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2)业绩要求:近 5 年,需具有采用≥280Ah 电芯的 10MW/10MWh 及以上的 1C 充电/放电倍率 的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至少 2 个。储能系统集成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储能电池、储能变流 器 PCS 和能量管理系统 EMS。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 页等),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业绩无效。 (3)投标产品(包括电芯、PCS、BMS、EMS)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报 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4)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 PCS 需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 试验报告, 并提供国网电科院或其它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和高电压 穿越测试报告(投标产品需提供满足 GB/T34120-2017 标准的第三方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投 标产品需提供满足 GB/T 36547-2018 标准的第三方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储能系统集成商所 提供的 EMS 需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