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KM70型煤炭漏斗车段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公司2019年购置的424辆KM70型煤炭漏斗车,车辆可经国铁运输原煤及送修作业。根据《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18〕203号)要求,企业自购车辆每使用2年须按规程进行一次段修,并取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检修合格证明(车统-33并车统-36)。424辆自备车将于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陆续到达二次段修期,需委外进行段修
2.1.2招标范围:
(一)段修数量:424辆KM70型煤炭漏斗车。
(二)段修要求:按《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12〕202号)的要求,车体、车钩缓冲装置、转向架、轮轴、制动装置等符合段修范围的所有部件的段修工作。
(三)段修时间及地点要求:合同签订后每批次106辆(2列),分4批次段修,每批次段修时间为30天。维修单位负责将段修车辆,经地铁线或国铁线过轨往返运输至宁夏煤业公司指定的接送车站点。经国铁线往返运输的接送站为大坝站,经地铁线往返运输的接送站为上海庙站。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核发的铁路货车维修资质通知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车辆修缮修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