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
2.2 项目规模:邹县电厂厂区及厂前区、邹县公司所有道路、设备基础以外的所有硬化地面、一二三四期主厂房外管辖的公共卫生间、党建工作室、竞合展厅、篮球馆、四楼天井玻璃、大小修会议室、掺配掺烧会议室等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及导向牌卫生清扫等;邹县公司办公楼卫生保洁职工公寓保洁;邹县电厂厂区及厂前区、邹县公司生产区绿化区域日常绿化维护;三期汽车丙煤场、四期翻车机区域、四期西大门外及三期汽车丙煤场西侧、四期扩建端湿地区域日常绿化维护。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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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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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卫生清扫及生产区绿化维护 |
邹县电厂厂区及厂前区道路等卫生清扫及绿化区域日常绿化维护;邹县公司办公楼及生产区道路等卫生清扫、邹县公司生产区绿化区域日常绿化维护; 职工公寓卫生保洁。服务期限3年。 |
5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卫生清扫及生产区绿化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具有不少于2项企事业单位卫生保洁服务类似业绩且不少于2项企事业单位生产区绿化维护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3 16:00到2024-03-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