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廊坊能源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及创优咨询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机组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 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
预计2024年5月开工,2025年09月28日#3号机组投产,同年2025月11日28号#4机组投产,具体时间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计划为准。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参建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完成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咨询;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工程档案及项目文件咨询;科技进步成果咨询;工法咨询;QC成果咨询;工程质量特色DVD汇报片制作及咨询;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咨询,并出具评价报告和相应等级证书;完成达标投产咨询指导;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咨询、工程质量评价,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并独立形成地基结构专项评价报告、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绿色建造专项评价报告;指导行优、国优评选前现场复查,在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过程中提供全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全部咨询成果并达成质量目标之日结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工程的质量评价或创优咨询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等级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工程项目质量评价或创优咨询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