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升级优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个月,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2601 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升级优化 1)负责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全部要求的实时系统升级的全部软硬件设备。 2)升级实时监控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对火电及新能源的在线监视、分析和管理,提高内蒙公司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控能力、响应能力及预控能力。 3)对报表系统进行整合管理: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增加新报表;升级报表相关分析和数据处理功能,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提供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次日起)。 5)补采6个火电厂(乌达、土右、包头、卓资、大路、东华热电)机组信息,完成数据核对,确保数据质量。 6)补采3个区域集控。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升级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MI3及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资质。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信息化相关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对应项目发票、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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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