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公铁联运物流服务,招标人为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隶属于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为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和小章镇之间项目现场(距彬县县城约15 km)。运输起点为铁路发货站(彬州西站),终点视招标方需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恒逸集团、新凤鸣集团、桐昆集团、四川汉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工厂(铁路站点至工厂距离均小于120公里)。采用铁—公联运方式,具体为铁路运输至浙江、四川等地相应火车货运站(临平、湖州西、杭州北、钱清、皂角铺等站),再由货运站汽车运输至客户工厂交货。
2、招标范围:乙二醇产品铁路运输、到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服务、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至终端客户汽运服务、乙二醇罐箱供应等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人员证件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800台罐式集装箱(通用型框架罐式集装箱,具备铁路、公路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乙二醇产品长途运输质量要求的专用罐箱)。投标人需提供罐式集装箱证明资料(有效证明材料以采购、租赁合同或集装箱证书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用于下游短倒的车辆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以采购、第三方服务合同、集装箱专用拖车及驾驶员资质为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近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年至2023年12月31日)承揽过的液体化工产品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业绩至少2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5日8时00分到2024年3月20日17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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