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32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 (2)供货范围:充电桩、电缆、桥架(含盖板、连接件等)、配电柜(包含内部全部配件)及安装辅材等。 (3)施工范围:挖电缆沟槽并回填恢复、砼地坪切缝、破砼地坪并外运、C30混凝土恢复、C30混凝土基础、供货范围内材料的铺设安装等。 (4)伴随服务:包括设备及材料运至项目现场的运输、保险、税收、安装、调试和伴随货物交付等有关费用、技术与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使用指导,直到设备及材料达到设计验收标准、正常投入运行等全部服务费用。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 2.6交货期: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充电桩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至少2份类似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签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充电桩设备型号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自行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无效标。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