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100兆瓦砼钢结合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100兆瓦砼钢结合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已经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100兆瓦砼钢结合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文号: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234号。项目业主为晋州市建投风力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2.2 项目名称:晋州市100兆瓦砼钢结合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2.3 建设地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拟装设20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力发电机组(具体机型、单机容量视风力发电机组招标而定),新建一座升压站,配套建设15MW/30MWh储能装置,新建1回送出线路(预计10km、110kV,实际以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及对端站的改造。
2.5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储能)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建设工期: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
2.7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4未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5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土建专业2人(中级职称及以上)、电气专业2人(中级职称及以上);安装2人(中级职称及以上),安全员1人,技经1人,上述人员具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相关养老保险证明。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 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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