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213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临新路园区报告厅功能提升项目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3号楼,包括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装修工程局部整修和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建筑面积约538.0㎡。临新路园区报告厅功能提升项目划分为装修工程局部整修和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两个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招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工艺系统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保管、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集成、操作培训、结合设备及现场实际情况深化设备安装图等配套服务和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后6个月的代运维或12次上门服务,保障进度、质量、安全、费用等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工程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竣工资料归档、竣工图及结算书的编制,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工作和服务。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和风险费用等。
工作界面划分:根据招标图纸、采购清单和工作内容描述综合确定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装修工程局部整修和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两个项目的工作界面,争议时共同协商。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装修工程局部整修中标人作为装饰装修施工承包单位,配合招标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中标人作为设备供货和安装单位,接受招标人和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2.3 计划工期
临新路园区报告厅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报告厅、音乐厅、剧院等舞台声光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人员要求:拟委派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