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2家火电单位再生催化剂打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硝2013年12月投入运行,初装2层催化剂,每层安装108m3,2016年11月安装第3层催化剂。4号机组脱硝2014年8月投入运行,初装2层催化剂,每层安装108m3,2017年05月安装第3层催化剂。脱硝系统反应器采用蜂窝式催化剂,自投运以来运行状况良好,2023年停机检查过程中,发现模块损坏情况加剧,截止到2023年12月,一号机组上、中层催化剂运行小时达到20448小时,预计2024年达到化学使用寿命,四号机组上、中层催化剂运行小时达到21984小时,预计2024年达到化学使用寿命,因此,为了保障环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烟气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决定对1、4号机组催化剂1、2层进行再生处理。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10、11号炉(125MW)、15号炉(220MW),每台炉设置2台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按3层布置;其中10、11号炉每层50个模块,15号炉每层70个模块。 由于10、11、15号炉第三层催化剂使用时间已超过化学使用寿命,且在2023年机组检修中发现上述催化剂存在吹损、吹穿等情况;运行过程中脱硝效率低,喷氨消耗量大,经过请示上级公司,需要在2024年机组检修中给予催化剂再生处理。
2.1.2 招标范围: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再生436m³,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板式催化剂再生341.8m³。
2.1.3 交货期:合同签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20日内。
2.1.4 交货地点:双辽公司位于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1288号;吉林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包括HW50,废物代码772-007-50,有效期不低于2024年12月30日。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书,须提供认证资质附件,附件内容包括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3年及以上或24000小时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3年及以上或24000小时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