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滨海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厂区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港滨海港区(滨海港镇)和新滩 盐场, 距离滨海县城约 55km,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 120°14 ′30.54 ″E、34°18 ′23.57 ″N,灰场中心 坐标为 120°7 ′59.24 ″E、34°18 ′27.29 ″N,灰场在厂区西侧约 10km 处。本期工程厂区建设场地位 于滨海港区规划主港池北侧, 南依国家电投码头储配煤中心, 北为疏港公路, 西侧为规划铁路, 东侧为海临路。灰场位于金光大道北侧、新生路东侧。
工程属于扩建建设生产类火电工程, 建设规模为 2×1000MW 火电机组。本工程主要由 1000MW 机组 主厂房、500kV 配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煤场区、辅助设施区和厂前设施区等设施,以及道路、绿化、厂外管线、灰场等组成。
建设场地内规划有施工生产生活区 4 处, 占地约 26.91hm2 ;设置临时堆土区 1 处, 占地约 3.0hm2,堆放量约 8.5 万 m3;施工道路与场内永久道路相结合布置,工程未设置取、弃土(渣)场。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1 |
|
滨海 2× 100 万千瓦扩建 项目水土保持监 测服务 |
投标人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 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利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 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 号)、《江 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 规〔2021〕8 号)等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标准、 文件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明确监测 内容、方法和频次, 调查获取项目区水土流失 背景值,定量分析评价自项目动土至投产使用 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 及时向项 目建设单位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 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监测情况。 |
计划服务期: 820 日历天 计划开始 日期 : 2024 年 3 月 30 日 计划结束 日期 : 2026年6 月 30 日 |
2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 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2)投标人须具有近 5 年内(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自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3 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的现场检测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8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