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甘肃晶源临泽平川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平川北滩
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00MW,拟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主变 容量规划(1x120)MVA ,一次建成(1x120)MVA,通过 1 回 110kV 架空送出线路接入建荣
330kV 变电站,送出线路的路径直线距离约 11km,送出线路导线截面选择为 JL/GIA-400/35 钢芯铝绞线。
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项目整体进度: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4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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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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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晶源临 泽 平 川 10 万千瓦光伏 发 电 项 目 EPC 总承包 |
全面负责甘肃晶源临泽平川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由发包人完成项目 永久征地手续办理、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2) 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用地附着物(含青苗、坟墓、建构筑物等)补偿、 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及相关费用等;(3)由承包人负责项目临时征 地用地补偿、环境影响评价(含电磁辐射)、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 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投运、项目整体验收及达标投产(符合国家电投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等全部工作。(4)由承包人负责项目勘察设计 工作包含光伏发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 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图纸审查。(5)由承包 人负责设备与材料采购、运输及管理;(6)由承包人负责项目光伏 场区、110kV 升压站、对侧 330kV 升压站施工、调试试验(含涉网试 验)、验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 制备案;完成 110kV 升压站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 试试验、验收及备案;成网启动验收、消防、防雷接地、质监站质量 监督、技术监督、工程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全部工作;完成全容量并网 240 小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生产信息接 入兰州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及集团集控数据中台; 工程移交、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包括发包人委托的工 程建设相关服务、合同管理及协助发包人上报各类报表,并达到国网 甘肃电力公司并网运营和公司达标投产各项 要求)。(7)由承包人负责送出工程的设计(含对侧 330kV)、设 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侧 330kV 升压站接入手续办理、勘察设计、用地征询、图纸审查、临时/永久征 地用地补偿、环境影响评价(含电磁辐射)、水土保持等专项报告编 制及验收、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投运、项目整体验收及达标投产(公司管理标准)等全部工作。 |
备注: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 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甘肃晶 源临泽 平 川 10 万 千瓦光 伏发电 项 目 EPC 总 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其中两年未发生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 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5)18 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 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接受联合体。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 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 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 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2)投标人近 5 年内,在国内独立承担过 100MW 规模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务或累 计不小于 300MW 的光伏电站场内施工业务。(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 证书等证明文件)。 (3)应提供近三个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等。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以 “ 认 证 认 可 业 务 信 息 统 一 查 询 平 台 ” 网 站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请 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 全生产考核 B 证及以上,且有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经理任命等证明 文件)。 (3)其他人员要求(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应有同类、同规模项目管理经历。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二级及以上或中级职 称及以上。 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安全、技术、质检员证 等)。投标人应承诺---实际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