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县(区)。
2.2 机组容量:2*500MW。
2.3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1 日—2025 年 04月 30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机炉 房、泵(厂)房和电子间(含检修平台、钢梁、管道、楼道和楼梯地面、门窗、玻璃、卫生 间)卫生清扫;厂区周边道路(除脱硫、脱销区域及运煤通道)、进出厂区运灰运渣道路卫 生清扫;厂内生产办公楼、检修职工澡堂、机组单控楼、除灰控制楼、输煤区域道路卫生清 扫;封闭煤场环形消防通道马路、铁路南侧属于我公司所辖区域所有道路及周边区域卫生清 扫;厂区所有绿化带的杂草清除、树木修剪和杂物清理(面积约 12.5 万平方米), 以及绿 化养护工作(面积约 4700 平方米);专人驾驶清扫车清扫马路,且符合环保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近 3 年(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1 项及以上卫生清扫或杂 草清除或树木修剪或绿化养护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内容、盖章签字页的扫描件)。
3.3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全员需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清扫车驾驶员需具有并提供 B2 及以上驾驶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4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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