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 熔铸厂#4行车大修维保及小车项目,项目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招标范围:
1#4行车主梁及其它钢结构主要受力材料、金属焊接部分的探伤检查、大梁拱度及变形量检测(#4行车大梁跨度为34.5米)。
2#4行车起重机原小车架上单绳葫芦拆解,更换安装新的16t固定式双绳葫芦,电动葫芦工作级别为:M6,供电功率为34.41KW,实现双绳缠绕(左、右旋双绳)。
3小车起升机构动力系统电机为H级、双制动,并配套相应的减速器及小车供电系统,重新敷设拖缆及导轨。
4#4行车小车整体更换,小车结构为H型,更换主钩起升滚筒满足左右旋双绳结构,配置重型导绳器、16T吊钩,满足单钩双绳。
5.#4行车按照设备运行方向(左、右)增加声光警示装置。
6.完成#4行车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及调试,满足冶金桥式起重机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备货期12周,施工工期7个自然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和需方技术要求。
2.5质保期:大修、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24个月
2.5项目预算额度:65万元。
2.6付款方式:无预付,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97%,质保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与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2年(2021年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5人员要求:
3.6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3.7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8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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