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土地尽调咨询服务中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1-3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增资扩股土地尽调咨询服务中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对甲方产权口径基准日土地尽职调查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为甲方及上级公司判断项目用地合规性及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判定及做出相关建议,为后续公司进行相关资本运作决策提供参考。需对各电站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土地尽职调查报告。
尽调范围。
乙方应当按规定对甲方产权口径产权范围内电站项目的自有土地、租赁土地、地上房产权属情况进行尽调核查。具体尽调数量以实际为准,结算时根据单价和实际包含土地项目数量,按实结算。
工作时限。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前出具土地尽调报告。
如果在土地尽调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土地尽调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提前出具土地尽调报告等原因,甲、乙两方的任何一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由两方协商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2.2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承担过电力能源行业土地权属完善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承担过能源类上市企业土地咨询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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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