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4/21-SB-002)
一、 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 新建电锅炉蓄热调峰工程电蓄热锅炉、主变压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标段一:2*40MW电极锅炉 标段二:1台等级220KV、容量100MVA变压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标段一:电极锅炉和一次侧附属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工期不超过30天。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100天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4/21-SB-00201 电蓄热锅炉采购 采购两台40MW电极式蓄热锅炉。详见招标文件。 500 CHDTDZ004/21-SB-00202 主变压器采购 采购新建电锅炉蓄热调峰项目所需主变压器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蓄热锅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B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锅炉制造B级)。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40MW及以上等级电极锅炉设备国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主变压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不少于5台套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双分裂变压器的供货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应包含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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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