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羊曲水电站库区表土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羊曲水电站库区表土剥离工程
合同编号:1161-GCJS-JZ-[2024]第2号(总11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4-01-077-01
项目业主: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受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库区表土剥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羊曲水电站位于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公里,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公里,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2公里,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羊曲河段规划的最下一级。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629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198.36亿m³。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2715m,运行期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生态限制水位均为2710m,水库总库容16.39亿m³。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7.316亿kW·h,年利用小时数3943h。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
本项目主要为黄河羊曲水电站库区表土剥离、拉运及堆放等。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2024年5月1日开工,2024年6月15日完工,净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羊曲水电站库区表土剥离、拉运、堆放至羊曲水电站场内;
(2)表土堆存苫盖等临时措施;
(3)表土堆存场地新建排水设施等;
(4)本工程所需临建设施的施工、维护等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包含土石方工程施工内容的业绩。【单项合同中土石方工程施工费用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4月11日10:00时在省海南州兴海县羊曲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委托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
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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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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