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陆工程科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垃圾资源化项目
华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垃圾资源化项目-桩基工程(标段2)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垃圾资源化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垃圾资源化项目-桩基工程(标段2)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UALU-23245e-PCM-010708-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HUALU-23245e-PCM-010708-001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垃圾资源化项目-桩基工程(标段2)-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负责华陆公司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安全、准备、管理、配合等一切有关事务。
2.2 计划工期: (1)气化联合装置区域桩基施工:开工时间2024年05月01日,完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工期:24日历天; (2)热解车间、厂前区桩基施工:开工时间2024年05月15日,完工时间:2024年5月30日,工期:15日历天; (3)公辅区域桩基施工:开工时间2024年5月15日,完工时间:2024年6月5日,工期:21日历天。
2.3 建设 以上标准同时存在的,以标准高者为准。杜绝质量事故。材料质量合格率100%。 2.5.2施工HSE要求: 重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厂区交通责任事故、刑事治安事件为零;轻伤事故负伤率为零;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车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百万安全人工时损工率小于0.3‰;安全教育覆盖率:100%;主要安全防护配备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职业病发病率为零;环境污染事件为零;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固体废弃物:定期进行分类、集中处理和运往指定的地点;噪声:白天≤75分贝,夜间≤55分贝;尘土:目测无扬尘;强化环保意识,避免能源、资源浪费。
2.5 其他:
工程建设规模:日垃圾处理量500t/d,氢气9100Nm3/h,二氧化碳10万吨/年,垃圾热解气化综合利用装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安全人员资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C级考核合格证书,HSE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C级(或以上)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6) 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