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机组建设的计划定额工期为【30+4 】个月。监理方在本合同下的监理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即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项目竣工后尾工、竣工结算相关配合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0/18-JL-00301 |
工程监理服务 |
甘肃腾格里绿色能源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全部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完成之日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说明:第一次招标时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重新支付标书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监理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 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9 19:03到2024-04-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