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0-QT-03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忻州广宇煤电 相关技改项目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35MW+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机组1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20-QT-03701 | 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 | #1、#2、#3、#4机组的4套脱硫出口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的升级改造,包含供货、运输、安装、更换、调试、试验、验收等。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至少有1项火电厂烟尘仪或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合同签字页)。
7.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代理商参与。
8.所供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应在《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mc.cn/gzdt/yqjc/hgcpml/202401/t20240116_1063716.shtml)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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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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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