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邱庄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业主工程师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静海大邱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利用鱼塘水面建设1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约2050亩,建设光伏发电规模约100MW,配套建设15%、2h储能系统。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和一条110kV送出线路。工程总投资约5.4亿元。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计划并网时间为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项目进展和甲方通知为准。
2.1.2招标范围:选聘业主工程师作为国华静海大邱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业主代表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控制和信息管理及协调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等参建各方关系的项目管理,因改造引起的现场设备拆除、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的项目管理工作均包含在内。参加工程策划、工程施工、设计优化、技术规范书审查、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环节、各阶段验收等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工作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序号 |
用工地点 |
电气专责(光伏/变电) |
土建专责(基础/变电) |
安全专责(含特种作业) |
总人数 |
1 |
天津市静海区 |
2 |
3 |
1 |
6 |
总现场服务月数(人月) |
45 |
(备注:所有业主工程师中,其中一名专责为业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请在人员配置表备注“业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字样。业主工程师专业、人数、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随工程进展会有波动,以实际为准。)
2.1.3计划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并网后止,总现场服务周期不超过45个人月。项目工期不确定因素较多,各项目服务周期以实际入场和实际离场时间分段累加计算,中间间断时间不计入。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取得投决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起一年后止。
2.1.4质量要求:
(1)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程先进水平。
(2)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
(3)不发生质量事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CNAS17020资质(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或施工现场管理(业主工程师或人员技术支持)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均为已完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业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或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主工程师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部组成名单等有最终用户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单位内部任命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业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个项目业主工程师均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管理服务承诺书按照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传扫描件,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9 16:00:00。